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一批评审机构承担高端智造零碳产业园项目等2个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遴选项目共2个,总投资5.8亿元。分别为高端智造零碳产业园项目(5亿元)、200万吨低阶煤提质利用环保处理项目(0.8亿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3.具备所申请专业的甲级或乙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拟评审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评审竞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竞标。
6.3年内未出现在节能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节能评审、验收意见严重失实的情况。
7.项目评审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二)申报材料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评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报价单。填写报价单(每个项目单独报价)。
3.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凭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凭证。
4.承诺函。针对本公告“申报条件”第1、4、5项及材料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盖章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星期二)18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三、遴选标准
1.每个项目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2万元以内。
2.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咨询机构,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评审单位。
3.评审单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和能耗置换方案均进行严格评审,须对审查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存在恶意低价竞争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市政大厦61312室
联系人:张 睿,联系电话:0937-****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