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县海尾镇
(三)建设内容:拟建污水管DN300-500约2325米,污水检查井140座,dn800雨水管5米,铸铁闸门一座,路面破除及恢复约550平方米,围堰导流及基础换填纺若干立方;栽种香蒲、睡莲、金银**等水植物约54868平方米,清除淤泥约59240.2立方米,换填种植土约21947.2立方米;挡土墙M7.5浆砌片石1500立方米,栏杆500米。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二)通讯地址:**省**县石碌镇**大道辅路与**大道****酒店对面大厦4楼南侧)
(三)联系人:林工
(四)联系电话:0898-****4996
(五)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二)通讯地址:**省**市**区蓝天街道****二街2号海航﹒法苑里2号楼1单元1702室
(三)联系人:刘工
(四)联系电话:0898-****9501
(五)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下载: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您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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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