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标段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标段补遗01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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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李庄片区**村改造项目三标段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李庄片区**村改造项目三标段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标段项目补遗如下:

1.资质变更:

原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变更为:

①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联合体内容变更:

原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3.2”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中对于联合体应满足的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变更为: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投标截止日变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日由2026年08月06日,变更为2026年08月12日。标书代写

3.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更改,变更后的内容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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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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