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宜审〔2026〕10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500吨玄武岩连续纤维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河池-宜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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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宜审〔2026〕10****环境局关于年产500吨**岩连续纤维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7-22 10:00

河环宜审〔2026〕10号

****环境局

关于年产500吨**岩连续纤维材料生产线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年产500吨**岩连续纤维材料生产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年产500吨**岩连续纤维材料生产线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内,为租用****市**区原广维水泥厂区域用地进行建设。项目为**项目,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约10.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


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等,总建筑面积约3234平方米。项目以**岩矿石为原料生产**岩连续纤维材料,年产**岩连续纤维材料500吨。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上料、熔化、漏板、涂覆、集束、拉丝、烘干、络纱、检验等环节,项目外购的**岩矿石原料为过筛水洗后的半成品矿石,不含破碎工序。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9%。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和烘干废气。项目熔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丝微波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浸润剂挥发产生,项目微波烘干系统为密闭设备,烘干过程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经通风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要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确保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熔化炉-非金属熔化、冶炼炉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界颗粒物、SO、NOx、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净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净水制备浓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原料清洗及地面清洗,地面清洗废水经地面废水收集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通过罐车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

3、项目应尽可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削减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炉渣、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沉淀池污泥、废浸润剂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站;炉渣主要为未熔岩石残渣或漏板维护废渣,收集后暂存于炉渣区,外售作为路基垫层、免烧砖骨料、混凝土掺合料等建材生产原料使用;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耐火材料、沉淀池污泥送至消纳场填埋;废浸润剂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5、按要求做好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事故应急预案。项目在厂区内按照功能进行分区防渗管理,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浸润剂暂存区、沉淀池等区域地面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并定期检查防渗层的情况;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一旦出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的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设施的运行,待废气处理设施正常时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

****

**** 2026年7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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