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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3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原有光氧催化设备更换为活性炭吸附装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胡阳镇岩峪村东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于佩佩 |
| 联系人 | 于佩佩 | 联系电话 | 186****8080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23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企业现有生产工艺、生产产能、原辅材料、产品产量均不发生改变,仅对厂区现有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替换改造。拆除原有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1 套,新购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1 套,废气收集方式不变,车间生产有机废气经密闭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饱和废活性炭分类密闭存放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除原有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1 套采取新购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1 套措施后通过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排放至15米高空 | ||
| 承诺:**** 于佩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于佩佩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