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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33000KVA工业硅矿热炉及配套烟气余热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澳华建筑****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峪泉镇 |
| 说明 | 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年3月1日施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的规定, ****于2026年6月22日在****组织召开了2×33000KVA工业硅矿热炉及配套烟气余热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18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