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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3
| 项目名称 | 诸****公司热转印地垫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创业园6-7号楼5楼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6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晨 |
| 联系人 | 赵晨 | 联系电话 | 189****46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23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仅外购成品水性热转印纸,只做热压贴合印花,无印刷、无水洗。本项目租赁****创业园厂房,购置 X 台热转印机,外购成品水性热转印纸、水晶绒 / 法兰绒面料,仅开展地垫热压印花加工;生产工序仅面料 热转印纸热压贴合,无油墨印刷、制版、水洗、染色等工序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4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十四、纺织业第 28 项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 地毯、挂毯制造);本项目仅外购成品水性热转印纸开展地垫热压印花加工,无数码喷墨印刷、油墨调配、水洗染色工序,按名录规定仅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 4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十四、纺织业第 28 项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 地毯、挂毯制造);本项目仅外购成品水性热转印纸开展地垫热压印花加工,无数码喷墨印刷、油墨调配、水洗染色工序,按名录规定仅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因系统下拉菜单行业条目缺失,暂选其他制造业兜底备案,项目真实工艺为家用纺织地垫热转印加工。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排风系统,集气罩,活性炭吸附 | ||
| 承诺:**** 赵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晨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