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普赋能文旅深度融合,集中展示“科旅**行动”的发布、过程纪实与成果宣传,根据年度科普工作安排,省科协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科技创新服务行动——科旅行宣传推广专项行动”项目服务。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科协科技创新服务行动——科旅行宣传推广专项行动。
二、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三、项目需求内容
(一)行动发布与启动仪式
1.数量:1场。
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于9月科普月内完成。
3.具体要求:
(1)策划并执行“科旅**行动”启动仪式,撰写并设计、发布行动方案。
(2)邀请院士科学家、高校、中小学、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代表参与。
(3)实现全媒体宣传(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矩阵等)。
(4)提供完整的活动策划方案、现场执行、物料设计、媒体邀请及后续报道。
(二)活动过程综合服务
1.系列短视频制作与推广
(1)数量:10期,每期1-2分钟。
(2)播出平台:在有新闻资质的媒体官网、微信、视频号、抖音、B站、科普中国、头条、腾讯、百度、网易、搜狐、微博等平台推送。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4)具体要求:
提供内容策划、拍摄、制作、宣推全流程服务。
视频内容围绕“科旅**”主题,展现科学家领衔、科普赋能文旅精品。视频需经科学性审核。
播出平台:在科普属性的、有信息网络视听服务许可资质的平台上刊发传播。
成片分辨率1080P,所有解说词配字幕。
涉及公共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等需标注引用及授权。
2.科普图文专栏约稿与发布
(1)数量:不少于6篇。
(2)播出平台:有新闻资质的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推至全媒体平台。
(3)完成时间:合同期内均匀发布。
(4)具体要求:
邀请专家撰写科普内容,涵盖**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科学解读。
每篇文稿需经专家审稿,片尾注明审稿专家。
专家课酬、审稿费由承接方承担。
3.研学采风活动组织
(1)数量:2场。
(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3)具体要求:
走****基地、世界地质公园等,在科学家或科普导师带领下实地采风。
产出图文报道、短视频、Vlog等青少年视角内容。
在有新闻资质的平台及新媒体平台发布。
承接方承担全部活动组织费、人员劳务费、差旅食宿费等。
4.网络出版专区及科学家署名文章
(1)数量:每季度至少出版1篇科学家/专家署名文章,全年不少于4篇。
(2)出版平台:具有科普属性的、网络出版服务资质的出版平台。
(3)完成时间:合同期内每季度末前完成。
(4)具体要求:
设立出版专区,文章内容需结合**科普文旅**。
专区需长效留存,具备独立访问入口。
5.官方宣传平台搭建与运维
(1)数量:1个。
(2)平台要求:在有新闻资质的媒体官方平台搭建。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上线,全年持续更新。
(4)具体要求:
平台具备行动发布、活动纪实、成果展示等功能。
承接方负责技术维护、内容更新、安全保障。
6.全媒体话题运营
(1)数量:每月推出1个主题海报/长图,共10个。
(2)平台:新媒体平台(如微博、抖音、微信等)。
(3)完成时间:合同期内每月25日前。
(4)具体要求:
创建固定话题,联合科普自媒体、旅游达人参与。
提炼当月科学家观点精华,设计图文海报或长图。
(三)成果宣传与长期留存
1.精品内容回顾展播
(1)数量:1场(展播合集)。
(2)播出平台:总结会或**科普月活动中展播,并推送至各大视频平台。
(3)完成时间:合同期满前30日内。
(4)具体要求:
将全年活动视频及汇总合集进行剪辑包装,时长不少于5分钟。
2.年度成果网络出版及资料库建设
(1)数量:
科旅成果库(精选研学图文、短视频、科学家点评等,不少于20篇)。
科旅路线库(含地质、海洋、非遗、科学家精神等领域,附科普解读)。
基地风****基地、景区的科学**介绍,不少于10个)。
(2)出版平台: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资质的出版平台。
(3)完成时间:合同期满前45日内。
(4)具体要求:
将全年成果在网络出版平台设立专区并长效留存。
所有内容需经专家审核,确保科学性和准确性。
3.年度总结报告及宣传
(1)数量:1份总结报告+1篇省级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总结推文。
(2)完成时间:合同期满前30日内。
(3)具体要求:
总结报告含项目运行情况、数据统计、宣传效果、社会影响等,配佐证材料。
在省级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发总结推文,含全网浏览量等效果数据。
四、对承接方的工作要求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具有专业、长期的科普内容生产、科普活动策划及全媒体传播的相关经验,主办或承办过省级及以上科普活动的发布或执行。
拥有良好的科学家**和专家网络**,有不少于10人的院士/科学家作为团队成员,具备动员院士、科学家参与科普活动的实际能力。
****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总署颁发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能够独立搭建宣传平台并进行技术维护。
具****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内信用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团队与执行要求
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固定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科普活动策划或新媒体运营管理经验。
承接方需承担自身团队人员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视频拍摄制作费、平台搭建维护费、活动组织费等全部费用。
项目成果的****科协所有,承接方不得擅自将成果用于其他用途。
承接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科协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五、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材料须密封,内附:
(1)报价函(含服务总价及分项明细,分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组织费、内容制作费、平台搭建及运维费、宣传推广费、人员劳务费、差旅食宿费、税费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书面报价材料须在2026年7月30日17:00前提交至:**省**市**区东大路73****协会科普部4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1-****0636,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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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