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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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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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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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17:56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月来
项目联系电话 177****745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武珞路5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7-****837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白沙洲清江锦城二期北门9-6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6685
关于****-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7: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7-2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页码第43页中,《三、评分标准》序号第3项管理人员的评分标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有效业绩得 1分,最高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类似业绩指曾组织实施过各省“头雁”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等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清晰的,不予认可。”有误,更正为:“投标人每配备1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得0.5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身份与学历的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更正日期:2026-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和内容均不变,投标人如已下载招标文件,在客户端制作标书时需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标书,特此更正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武珞路519号

联系方式:027-****8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白沙洲清江锦城二期北门9-6商铺

联系方式:181****6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月来

电 话:177****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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