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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教育部、****小学教辅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教育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皖教秘教材〔2026〕10号),依据我市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从**省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目录中,****学校各选用一套教辅材料,现将选用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需署实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有关入选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的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相关信息,请于2026年7月30日17:3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9-****911;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市2026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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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