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修缮工程—祺光大街路面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审)
招标编码:****
1.招标条件
******市政道路修缮工程 已由 ****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6】8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市政道路修缮工程—祺光大街路面维修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市政道路修缮工程,本项目总投资 2200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2016.31 万元,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为**大街路面维修工程,第二标段为祺光大街路面维修工程,第三标段为惠昌大街路面维修工程、惠兴大街路面维修工程、云形绿化带路面维修工程。祺光大街路面维修工程建设规模:(1)对该路段现状破损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长度843.931米,宽度约27米,路口宽度约35米,改造面积约2.3万平方米;(2)祺光大街与**东路路口,由东向北方向,改造现有右转车道,将其调整为右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通行模式,改造长度约24米、宽度约2.6米,并重新施划交通标志标线。预算金额:390.660687万元 。建设地点:祺光大街(阜安大路至**东路)路段。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祺光大街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41.718729 万元。
2.3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1)项目编号:****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审方式:分散、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4)开、评、定标规则。1)本项目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即最高限价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组织开、评标。2)一个投标人可投标两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人。3)一个投标人最多只会被推荐为其中1****一中标候选人,如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已按评标顺序确定该投标****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面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下一名次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只需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承诺书”中按照给定内容作出承诺即可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24 日 8 时3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30 日17 时3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1-01)、**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 。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至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向 ****提出,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15-****587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 话:0315-****480
电 子 邮 箱:****@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9.2本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9.3根据《**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cn)**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标书代写
9.4本项目采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下载的招标文件导入**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9.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可办理**CA、**CA、**CA、联通CA、CFCA、CQC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3319;CQCCA:400-****-9995;**吉大CA:40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9888。电子标服务
9.6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9.7**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2-****8537。
9.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
9.10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480,地址:****。
9.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无;收费金额:0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通讯地址:**市燕山中路3366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15-****174
电子邮箱:****@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锦绣家园小区7号楼1单元
项目负责人:高怀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5-****587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15-****587
电子邮箱: ****@163.com
2026 年 0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