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配套水闸工程临时用海续期申请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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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6-07-14
标 题: ****关于同意****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配套水闸工程临时用海续期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 融政土〔2026〕253号
发布日期: 2026-07-23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配套水闸工程临时用海续期申请的批复
融政土〔2026〕253号
2026-07-23 17:41

****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6〕957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配套水闸工程临时用海续期申请。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配套水闸工程临时用海续期,申请人为**市**工****公司,位于**湾**阴半岛东**,用于服务建设****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工程,该项目为临时用海续期,用海面积2.6859公顷,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其他围海用海,用海期限为3个月。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权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港城经济区东部海堤配套水闸工程临时用海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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