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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至**至**高速公路**段工程项目建设需求,****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使用******社区土地0.6616公顷,用途为材料堆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13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22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王莉莉 **** 孙 伟 0557-****087
联系地址:**省**市**区淮**路219号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