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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光武路(市标-前大道)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光武路(市标-前大道)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1.2.4项目性质内容以此为准:****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工程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1.3.3质量标准内容以此为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中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10分)补充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措施到位得 0.5- 2.5 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措施,科学、合理、完善、措施到位得 0.5- 2.5 分。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措施到位得 0.5- 2.5 分。
4.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措施到位得 0.5- 2.5 分。
四、中小企业涵以招标文件模版格式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