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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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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结构工程、部分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标识导视系统、档案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方案设计、声学设计(如需)、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第三方图纸精审(如需)、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发布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年08月07日9时00分00秒”修改为“2026年8月10日9时0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约定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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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2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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