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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概算的复函
****建设局:
《关于申请审批〈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评审中心出具的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1623-04-01-224823)概算审核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元善镇**大道、环城南路。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城**大道(**大广高速高架桥下至鸭麻桥****县政府至县人社局段)两侧风貌提升改造及相关节点建设等基础设施工程。
主要包括:改造建筑数量约为829栋包括建筑物店招提升,**大道绿化带提升面积约为4250㎡,滨水绿化带1550㎡,两个公园+环岛提升面积约为1020㎡,**公园入口提升约为1290㎡,慢行道约为3750m,滨水商业街约为3000m,河道节点提升面积约为5470㎡,停车场提升面积约为4910㎡,电箱提升约为62个,护栏约为650m,井盖装饰提升约为15个,止车柱约为120个,花箱约为1260组,非机动车停车桩约为528组,导视牌约为528组,座椅约为576组,环城南路人行道铺装约为2.6公里,环城南路行道树景观提升约为2.6公里,G358建筑微提升约为120栋,G358人行道地面铺装约为2000平方米,G358绿化提升约为8000平方米,大型广告牌提升约8个。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032.39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7731.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0.34万元,预备费用430.11万元。
四、项目建设****财政厅《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220号)安排2520万元,****财政局****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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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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