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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以及补充合同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6年第十二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新村 结算评审 (预审:广通)送审金额:618.2887
2、****中心项目二期土方(寿星垅地块)土方外运工程 结算评审(预审:法润)送审金额:337.3629
****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