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铁**储备土地宗地块1
短期利用出租方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2026年6月11日
为加强本县储备土地管理,提高储备土地资产利用效率,有效盘活暂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存量土地,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市储备土地1.5级短期利用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该地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短期利用出租方案。
地块位置:****社区**水厂后侧。
地块面积:总面积为4805㎡。
土地现状:目前暂无详细规划的供应计划,预计5年内不具备正式供应条件。
(一)拟利用用途
根据地块周边环境、规划条件及市场需求,宗地一短期利用用途为物流仓储。
(二)出租期限
本次拟定出租期限为5年,自《储备土地短期利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出租结束时,必****储备中心收回土地,不得影响后续土地供应,若地块在租赁期内需纳入正式供应计划,出租方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腾退。
(三)租金起始价及确定方式
租金起始价:经**盛大资产评估房****公司评估,拟定本宗地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87元/平方米/月(14960元/亩/年),年租金起始价为107824元/年。(租金含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另买卖双方需各自缴纳印花税。
竞价方式: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租金起始价为公开竞价的底价。
租金支付: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后续租金于每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土地交付
待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后,****中心与承租人根据勘测定界成果确定的用地范围签订交地备忘录,并于5个工作日内移交土地。
(五)临时用房建设管理
建设要求:短期利用项目原则上不得修建建筑物。确因看护管理需要,可设置层数不超过2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临时用房。临时用房免于办理规划手续,鼓励采用安全、美观实用的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方式。
结构要求:应采用可拆卸、可移动的简易结构,如集装箱式活动房、轻钢结构棚等,严禁使用砖混、现浇混凝土等不可逆结构。
安全责任:承租方负责临时用房的安全建设、使用、消防及日常维护,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期满处置: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承租方必须在15日内自行拆除并清运所有临时建筑及设施,恢复场地平整。逾期未拆除的,视为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处置,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分需追缴)。
(六)监管单位及职责
主监管单位:
****:负责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或不定期对地块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监督承租方不得改变约定用途,不得转租、分租。发现违法建设、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协同监管单位:
******局:监督是否符合临时规划要求。
****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县住房城乡建委:查处违法占地及建设行为,监督环境卫生、扬尘治理及市容管理。
**街道:协助日常巡查,协调处理群众投诉及矛盾纠纷。
(六)合同终止及特殊约定
因政府储备供地、重大项目落地、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1.擅自改变约定用途或转租、分租;
2.建设永久性建筑或超批准范围建设;
3.从事非法、污染、高危生产经营活动;
4.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5.拖欠租金超过30日。
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扬尘覆盖、垃圾清运等工作,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若造成损害,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附件:1.拟出租储备土地位置示意图
2.**盛大资产评估****公司土地租金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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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