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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干龙塘光伏发电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干龙塘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4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善 159****0490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官旭 187****7859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纪元 158****0864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