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2027年(1年期)滑轨式交流末端母线配电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719.65万元(不含税),项目资****集团**公司自筹(投资)。
1.2 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800A小母线,含始端箱、插接箱等配套设备。(2)
(2)交货期:交货周期(从下订单开始,到完**装调试并具备接管接线等机电安装条件的全部时间):30天内。
(3)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甲方出具竣工验收批复次日起算。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4 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份额为 100%。
1.5 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标包1 | 末端母线配电系统(滑轨式)(非标产品) | 米 | 1 |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备注:(1)同类项目业绩范围:交流末端母线配电设备销售业绩。( 2)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3)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4)发票要求: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总局发票查验截图;框架合同须提供至少一个框架合同下同类项目订单(或结算单),每个订单(或结算单)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总局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金额应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且发票开具时间不得在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之前。(5)有效业绩数量:业绩为单项合同的,一份单项合同视为一份业绩;业绩为框架合同的,一份框架合同及框架合同下同类项目订单(或结算单)构成一份业绩。标书代写
2.4投标人所投交流滑轨式产品应具备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报送成功后系统生成的有效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认证产品名称应为母线槽产品,型号应为本标包投标产品并覆盖本次招标所有容量等级),且投标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及对应型式试验报告所载明的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须与投标产品制造商一致。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交流末端母线配电设备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文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允许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决代理商,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同一型号产品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决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6)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n/index.htm);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截至投标/唱价日期,****集团有限公司或****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 10)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
2.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投标;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咨询单位(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省西****开发区昆仑东路 48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城**昆仑东路 148 号经发大厦 14 楼会议室
项目负责人:李慧元(133****6359)、王喆、李焱铭、唐启萍、孟翔、孙阳、王珊、马淑蕾
邮箱:****@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本项目 K 值抽取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开标大厅中由投标人抽取,若所有投标人均未参加唱价会议抽取 K 值,将由系统随机抽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123。
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采用结构化投标,非结构化投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