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动钻锯(医用颅骨钻)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6-JKCZYY-W4112)(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用电动钻锯(医用颅骨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公告

更正内容:“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9. 特定资质:二类医疗器械,以报价供应商实际提供的产品及其对应的注册/备案证明文件为准。

(1)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

更正为:“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9. 特定资质:二类医疗器械,以报价供应商实际提供的产品及其对应的注册/备案证明文件为准。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第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其它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询价公告、原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公告、原询价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020-****9921、020-****9922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20-****972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