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
| 发文机关 | ******局 | 关 键 字 | |
| 标 题 | 关于**晋通风力发电项目启动征收界**镇部分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
**晋通****县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界**镇部分村集体土地1.787公顷(26.805亩),使用原国有土地0.1282公顷(1.923亩),现公告如下:
一、****委员会:界****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
二、权属状况:界**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村村集体所有。
三、拟征收位置范围:
面积:赤湾子村1.1928公顷、闫家湾村0.1545公顷、杂石沟村0.0137公顷、阳寨村0.0473公顷、小蛇头村0.3784公顷、大蛇头村0.0003公顷(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位置范围:位于界**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村(具体位置及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五、拟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六、公告时间:
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22日止(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26年6月23日起。
2、调查地点:拟征收土地范围。
3、调查程序:
(1******局勘测定界拟征收土地范围。
(2)由界**镇牵头组织调查人员对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情况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单位:
******局、界**镇、****保障局、县林业局、****中心、界**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村。
八、相关要求:
1、界**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村及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委托他人代理。
2、本公告出台后,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影像图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