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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省**市茶山镇茶山伟兴路48号1号楼502室(北纬23°2′48.603″,东经113°53′44.567″),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主要从事硅胶管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管100吨,劳动定员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2400h。于2026年07月20****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2009号),并与2026年07月23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
竣工日期:相关处理设施、危固废仓库等已经于2026年07月2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12月02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湛年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