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鱼竿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022
通讯地址:**市塔山中路317****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鱼竿生产加工项目 | **市**区张村镇****珠江街西8-2# | **** | 和盛环境****公司 | ****成立于2012年08月31日,主要进行碳纤维、碳纤维预浸料、玻璃纤维、玻璃纤维预浸料、复合材料制品、水上体育用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拟于**市**区张村镇****珠江街西8-2#扩建鱼竿生产加工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250m2,建筑面积2500m2,主要设置卷杆车间、固化车间、磨杆车间、喷漆车间、组装车间等工序。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从现有项目中调剂,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项目建成后扩建鱼竿6万支。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烫芯、固化、擦拭、拉漆、喷漆、烘干、环氧工序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烫芯、固化、擦拭、拉漆、喷漆、烘干、环氧工序均在单独密闭车间内进行,采用硬质隔断,产生有机废气在负压作用下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裁布机、压布机、脱芯机、水磨机、车槽机、平口机的运行,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沉渣、废边角料、废包装、废BOPP带,收集后作为**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桶(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烫芯树脂桶、环氧树脂胶桶、酒精桶、脱模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过滤棉、沾染油漆的废胶带、废酒精抹布、水帘柜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