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1:****
成交供应商地址1:**省**市**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4层1405室
成交供应商名称2:****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2:**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成交供应商名称3:******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3:**省**市**区**街****公司主楼-1601
成交供应商名称4:******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4:安****开发区**都路与清风路**向北100**侧院内
成交费率: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遴选四家具备资格要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新的学年度(2026年9月-2028年8月)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2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路138号****,联系电话: 0564-****961,158****842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侯主任 0564-****961 158****8421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