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QHSE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QHSE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110****00000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公司“四化”改革要求,****公司已完****公司、****公司的物理整合、管理融合,形成“1个公司本部+4****中心、1****中心+27个驻企财务管理团队+****公司+****公司”的共享化全新组织形态,拓展构成财务管理、行政后勤、工程质监“三路”多元业务。****集团****工作部署,实现公司对财务管理、行政后勤、工程质监三大业务板块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管理,需开展QHSE管理体系建立,结合公司QHSE管理现状,拟通过技术服务支持方式,辅助开展QHSE管理体系建立等工作,****公司QHSE管理体系运行水平,实现“强基础、促融合、抓提升”的管理目标。
采购包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2322:15: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07-27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07-2809:30:00
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07-2809:30:00
递交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https://iscm.****.cn:8443/home/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一)提供编制QHSE管理体系文件咨询服务,范围涵盖财务管理、行政后勤、工程质监三大业务板块,完成管理手册、量化审核清单、体系相关配套文件及表单等工作。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咨询服务,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宣贯及演练。 ****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方案咨询服务。 (四)开展体系宣贯及培训。 (五)完成一次体系内审与一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
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1个项目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QHSE或HSE体系建立、审核等相关方面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或验收报告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注:以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或2025****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或2025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盖章版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或同等)扫描件。 4.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响应人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或项****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3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4****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人员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技术服务项目作为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角色及以上角色的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1)能体现专家组长(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体现姓名的证明材料。 (2)专家组长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2)响应人如处于《****集团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规定》规定的限制交易资格期内,****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服务商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加急标书代写
03天18时
文件获取倒计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7-2717:00加急标书代写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
采购人:
****
联系人:
于鲁宁
联系电话:
185****3177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马星可、何汉宝、岳晓卉、朱顺斌
联系电话:
185****1000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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