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3 18:00
**市捷弘****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座谈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会议地点:****酒店2楼行政会议室
会议主题:**市捷弘****公司建设项目
环评公众意见座谈会
出席人员:**市捷弘****公司代表
****集团****公司代表
万科公园里小区居民代表
专家代表
一、会议背景
**市捷弘****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市麻****基地;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开展公众参与。
项目先后完成一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多渠道公示(官网、两次登报、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收到周边居民6份反馈意见(邮件形式);为了解群众诉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组织召开本次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出回应,完善环评公众参与材料。
本次会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和可以报名的公众范围、报名办法、通过网络平台和项目所在地易于知悉的地点张贴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告。并在会议召开的5个工作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人员发出会议通知。
为提升会议质量,会议特邀三位专业方向聚焦于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环境管理与环境法律的专家,科学、客观向群众阐述有关问题。会议经过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情况、环评单位对群众书面意见的回应、与会代表对就回应意见发表意见及询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专家有关问题,多方充分发表意见、讨论、质询程序后,顺利完成,会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根据现场记录,整理出本次会议纪要,在园区网站进行公示。
二、座谈会收集汇总公众核心意见
本次座谈会群众代表提出九大诉求:
1、公示程序不合规:首次公示张贴位置偏僻,未在小区出入口、公告栏设置,信息触达不足,要求重新公示并**意见征集期。
2、选址环境敏感:项目距小区仅约 100 米,工业区和居住区混杂,电镀产生重金属、酸雾、废水,长期存在健康隐患。
3、污染累积未论证:项****园区现有企业,****水厂负荷、加剧区域大气污染。
4、园区原有污染未整改:基地长期存在居民投诉,整改效果差,现有环境问题未解决不应新增电镀项目。
5、存在维稳风险:群众长期投诉、不满情绪累积,推进项目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
6、环境检测问题:居民代表在会上反映,小区区域检测检出酸性物质等废气,HCl检测指标区间为 0.4~2mg/m3,认为相关数值已严重超标,长期暴露将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7、基地废气排放:园区废气排放削减至减半标准该如何开展监测。
8、回用水处理:园区回用水为60%,该回用水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9、地下水标准:****园区地下水执行标准是否和旁边华阳湖湿地公园地下水标准一致。
三、座谈会研讨形成统一回应意见
参会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针对居民提出的意见逐条回应,依据园区规划环评批复、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污染物总量核算数据形成答复:
1、针对 公示程序不合规,要求重新公示 的回应
收到居民意见后,建设单位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5 月 11 日完成二次现场补充公示,公示点位调整至万科公园里小区出入口围墙显著位置,扩大公众知晓范围;本次补充公示周期完整合规,公示材料、现场照片、网络查阅渠道全部留存归档,二次公示期间未新增群众意见,公众参与流程已按法规完善。
2、针对 选址环境敏感,存在健康风险 的回应
(1)距离合规:项目距离万科公园里最近建筑约 420 米,园区规划环评批复(东环函〔2021〕58 ****基地设置 100 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范围内无住宅等敏感点;
(2)用地属性清晰:****政府****工业园区,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工业和居住混杂区域,基地整体边界与居民区均预留合规防护缓冲带。
(3)污染治理技术可行:项目酸碱废气采用喷淋塔中和工艺和喷淋塔吸收氧化工艺,为电镀行业规范可行治理技术;****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置,****水厂剩余处理能力 2.2%;处理负荷充足。
(4)环境风险可控:****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完成备案,配套完整废水收集、应急截留、风险防控设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废水泄漏、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风险可有效管控。
3、针对 区域污染累积未论证 的回应
(1****园区规划指标:依托基地规划环评核定的可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园区剩余总量比例最高仅1.1%,无总量突破风险。
(2)区域大气影响已完成整体预测:基地****园区全部现有、规划新增企业废气开展叠加预测,包含本项目排污量;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等特征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后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不会造成区域空气质量超标,无需单独重复开展累积影响专项论证。
4、针对 园区现有污染问题未解决,不宜新增项目 的回应
****园区存量企业污染投诉、整改滞后等问题,不属于本项目建设运营产生的环境问题。本次座谈会完整记录群众反馈内容,及在公众参与程序中如实反馈。
5、针对 群众维稳隐患 的回应
园区历史投诉、整改滞后等遗留问题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建设单位将完整留存居民诉求及在公众参与程序中如实反馈。。
6、针对 环境检测问题 的回应
建设单位提出居民代表提交有关有效检测报告,居民代表无法提交。专家指出,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标准规定技术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方可成为达标或超标与否的法定证据,简易方法的瞬时数据不能作为超标的法定依据;若群众具有超标法定证据,****管理部门
7、针对 基地废气排放 的回应
园区企业实行定期自行监测机制,监测数据作为缴纳环境保护税及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环保部门会通过年度监测核查排放达标情况。
8、针对 回用水处理 的回应
回用水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回用,不满足要求的回用水将开展二次处理后回用。
9、针对 地下水标准 的回应
园区与相邻华阳湖生态湿地公园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统一执行五类标准。
四、参会代表诉求
在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专家充分回应后,与会居民代表仍存在如下诉求:
1、2007 年省厅批复的 500 米卫生防护距离文件仍有效(粤环审[2007]371号),本项目在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
2、****园区废气、噪声、毛絮污染等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后再推进本项目建设工作。
3、园区污染整改不力引发居民健康问题:居民代表反映,针对园区相关污染问题多次投诉但整改成效不佳;受园区电镀废气、毛絮、噪声长期影响,已有居民出现心理问题。居民担忧持续污染易诱发群体性健康风险,或将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隐患。
4、居民证据收集:居民代表提出,在完成废气、噪声超标证据收集前,园区应暂停所有新增企业建设。
5、环评报告:认为项目环评报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居民代表担心回水无法利用。
6、居民代表认为,因本项目建设会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园区废气、噪声、废水等污染物排放基数,反对本项目建设。
五、会议其他流程
会议告知与会代表,本次座谈会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5 ****园区官网予以公开。
**市捷弘****公司(盖章)
日期:2026 年 7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