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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村2023-2024年菌菇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83号
****政府:
报来《关于**镇**村2023-2024年菌菇大棚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政发〔2023〕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村2023-2024年菌菇大棚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镇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食用菌产业体系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镇**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7889㎡(合:11.8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轻钢结构菌菇种植大棚5栋(长72m,宽12m),总建筑面积4320㎡,配套建设耳房5座(长5m,宽3m),总建筑面积75㎡;敷设de110聚乙烯供水主管110m,de63供水支管15m,砖砌阀门井1座及土方开挖187.5m3;安装电线杆3杆,二级配电箱3台,三级变电箱5台,敷设电缆160m,电缆套管160m;每座温室大棚配备升温设备1套,智能化设备1套。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4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61万元,其他费用5.61万元,预备费1.64万元。
资金来源:各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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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