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路面结构做法。**路段4cm细粒式混凝土(AC-13C)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补强路段4cm细粒式混凝土(AC-13C)面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白改黑路段旧路面层铣刨拉毛,撒铺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油和1-2cm碎石封层,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设置涵洞37道,其中:拆除重建9道、修补利用2道、完全利用26道。
五、建设工期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759.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8.39万元,其他费用95.16万元,预备费67.34万元,土地补偿费8.4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县审批服务管理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