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昌平校园F区临时围挡及大门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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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F区临时围挡及大门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更正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原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及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2026年07月27日16点00分(**时间)。

更正为 2026年07月29日09点00分(**时间)

3、增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负全责。”

4、删除第三章第6条2)****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 zfcg@bn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婷、徐乐然、王丽波 联系电话:010-****5731转230、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徐乐然、王丽波

电 话: 010-****5731转23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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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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