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龙湾区建新村三产安置计划落实地块(荆竹地块)1号区块场地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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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区建新村三产安置计划落实地块(荆竹地块)1号区块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54.4883 万元/年5675.86㎡。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7-24
2026-07-30
原**区建新村三产安置计划落实地块(荆竹地块)1号区块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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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原**区建新村三产安置计划落实地块(荆竹地块)1号区块场地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5675.8600平方米
用途
类型 待建设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在租,租赁截止至2026年9月21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的场地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无不动产登记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注:该项目采用结果行权。结果行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特殊情形:如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报价的,则第二阶段自然消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三阶段用时至多3600秒。优先权人在第三阶段须行使优先权报价后方可成交,如优先权人未在第三阶段行使优先权报价视为优先权人放弃竞买。)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4.4883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起始价54.4883万元,标的无免租金宽限期,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缴****交易中心账户。 出租用途 租赁区块场地仅限作为堆场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承租方不得用于或是转包(含地块分割分包)用于废品回收、再生**回收、砂石和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堆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堆场、混凝土块再生利用堆场、废塑料堆场等。如果违反上述约定,第一次违约金为整个地块年租金的10%;第二次违约,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出租方有权解约,承租方应在10天内退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首年租金招租底价:54.4883万元。 2、租赁标的均位于海滨街道YB-bn0-031、YB-bn0-032地块内。 3、标的南侧道路长约120米,宽约12米,面积约1440平方米,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承租方若需使用,应自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承租方除可在出租场地内搭建能移动的、不大于20平方米的一层附着物外,不得再搭建任何建筑物、附着物,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同时提前终止租赁合司. 5、租赁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建设、市政规划需要****政府行政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台风、地震、海啸、洪灾、战争等)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租赁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出租方按实际租期结算租金,无息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 6、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缴****交易中心账户。 7、①标的物由原承租方竞得的,原承租方在缴清相关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②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原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前腾空区块场地,新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场地交付使用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起止时间等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新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8、标的均无免租金宽限期,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租赁区块场地仅限作为堆场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承租方不得用于或是转包(含地块分割分包)用于废品回收、再生**回收、砂石和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堆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堆场、混凝土块再生利用堆场、废塑料堆场等。如果违反上述约定,第一次违约金为整个地块年租金的10%;第二次违约,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出租方有权解约,承租方应在10天内退场。 10、区块1场地及区块2场地租赁履约保证金均为10万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等)并按期交还租赁场地时,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如未经许可,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资产,且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由此造成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2、在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自行结算。 1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租金缴纳后出租方开具有效凭证给承租方。 14、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无产权证、无土地证)。租赁期间,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承租方经营活动的,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出租方给予提供支持。 16、标的租赁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 17、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的场地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 18、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19、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 3、咨询地点:**大厦21楼,****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398 6、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2071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场地租赁合同(样本).doc 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 联合体报名范本.docx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7-****6398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鹿****大厦2101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6398
手机 181****9371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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