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融雪设备外采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北融雪设备外采
2.2结算方式:
到货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九十五,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
2.3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2.4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3年至今轨道交通行业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时间要求| 事项 |
日期 |
具体时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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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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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
2026年7月24日 |
2026年7月28日 |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30日 |
上午09时30分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30日(含)后另行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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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
具体方式 |
备注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n)、通购网(www.****.com)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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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供应商登录通购网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 |
/ |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邮件方式,收件人邮箱:sjygkxj@vip.****.com |
采用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 +供应商名称”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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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行政监督单位****纪检工作部
8.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沈霄
联系电话:180****8567
异议联系人:裴志斌
电话:186****8020
电子信箱:peizhibin@crscd.****.cn
询比采购须知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 1 |
采集模块(RD1-B-CJ-TH-C) |
套 |
40 |
| 2 |
通信模块(RD1-B-CJ-TX-TH) |
套 |
10 |
| 3 |
采集模块(RD1-B-CJ-TH-A) |
套 |
40 |
| 4 |
控制模块(RD1-B-KZ-TH) |
套 |
30 |
| 5 |
转接底板(含配件套线)(RD1-B-BP1-TH-A) |
套 |
30 |
| 合计 |
150 |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北站道岔融雪系统控制模块及相关板卡开发试制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哈大客专是连接**省**市与**省**市的高速铁路,为双线电气化铁路,正线长904公里,设计时速350km/h,线路于2007年8月23日动工建设,2010年12月28日全线完成铺轨,2012年12月1日正式开通运营,电加热融雪系统也于2012年12月1日同步开通运营,至今已有13年,该系统冬季对于保障哈大高铁安全运行起到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已逐渐老化,故障率有所上升,局部自动启停功能失效,控制模块损坏较多,影响运输效率,基于此,****公司对**北站融雪系统进行核心控制单元进行改造更新,既兼容既有系统,又增加特殊功能,以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技术规格2.1系统功能需求2.1.1 开关量采集不少于30位数据,包括12路断路器开关,12路交流接触器开关,2路三位开关和3-5位数据冗余位。开关量采集使用DC24V电源。
2.1.2 驱动输出:12个驱动输出,驱动输出DC24V或者是AC220V。驱动对象是交流接触器,接触器工作电压AC220V。
2.1.3 控制模块具备DC 24V输出。
2.1.4 输出电流采集(0-50A),可采集到24路输出回路电流,采集输入信号为4~20mA电流信号。电流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5%。
2.1.5 三相输入电源的电流、电压及频率采集。电压、电流、频率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5%。
2.1.6 在不加中继器模块的情况下,通信距离达到3km以上。
2.1.7 温度采集能够采集到数字量和模拟量。温度适应性为-50 ℃~+80 ℃,测量精度为-10 ℃~+10 ℃范围内不大于±0.5 ℃,其他温度范围不大于±1.0 ℃。信息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 200 m;
2.1.8 通信板卡具备RS232、TCP/IP和CAN总线等通信方式。
2.1.9 控制模块具备地址设置功能,设置范围不小于64个。
2.1.10 各类模块需满足TB/T 3539-2018中规定的低温、防尘防水要求,并符合振动、雷电防护、电磁兼容及接地要求。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 55的规定。
2.1.11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a) 周围空气温度:室外 -40 ℃~+70 ℃;室内 -15 ℃~+45 ℃;
b)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室内 不大于90%(+25 ℃);室外 不大于95%(+25 ℃);
c) 大气压力:不低于 70.1 kPa(相当于海拔3 000 m以下);
2.1.12 金属零部件表面应有喷涂或电镀等防护层。镀层应光亮致密,无腐蚀麻点、起层、剥落、气泡、漏镀;涂层应光滑、色彩一致,无影响保护质量的毛刺、凸瘤、漏喷等缺陷。
2.2系统检测参数|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功能简述 |
| 1 |
驱动输出 |
12路 |
驱动对象是12路交流接触器 |
| 2 |
CAN波特率 |
10K |
数据传输 |
| 3 |
终端机→通信模块 |
RS232和TCP/IP |
安瑞通模块通过RS232与通信模块通信;核拓扑模块,通过TCP/IP协议与通信模块通信 |
| 4 |
通信模块→控制模块 |
CAN |
通讯主机采用CAN总线与控制模块通信 |
| 5 |
控制模块→控制模块 |
CAN |
控制模块间采用CAN总线通信 |
| 6 |
控制模块中继器 |
CAN |
通过拨码选择是否进行CAN中继 |
| 7 |
系统工作温度(室外) |
-40 ℃~+80℃ |
|
| 8 |
控制模块尺寸 |
185mm*130mm*65mm |
|
| 9 |
控制模块安装方式 |
螺钉 |
|
| 10 |
控制模块电源 |
AC 220V |
|
| 11 |
控制模块地址选择 |
拨码方式 |
通过拨码确定唯一CAN地址 |
| 12 |
采集模块尺寸 |
185mm*130mm*65mm |
|
| 13 |
采集模块安装方式 |
螺钉 |
螺钉式安装 |
| 14 |
采集模块电源 |
DC 24V |
|
| 15 |
采集模块信号采集 |
12路 |
一个采集单元最大采集12路AD信号 |
| 16 |
采集模块→控制模块 |
RS485 |
采集模块通过RS485将数据传递给控制模块 |
| 17 |
采集精度 |
±1.5% |
|
| 18 |
通信模块尺寸 |
185mm*130mm*65mm |
|
| 19 |
通信模块安装方式 |
螺钉 |
|
| 20 |
通信模块距离 |
3000m |
|
| 21 |
通信模块电源 |
AC 220V |
|
| 22 |
防水防尘 |
设备满足TB/T 3539-2018中规定要求 |
|
| 23 |
低温 |
设备满足TB/T 3539-2018中规定要求 |
|
| 24 |
振动 |
设备满足TB/T 3539-2018中规定要求 |
|
| 25 |
电磁兼容 |
设备满足TB/T 3539-2018中规定要求 |
|
| 26 |
雷电防护 |
设备满足TB/T 3539-2018中规定要求 |
该融雪系统为了兼容既有的两种制式产品,主要更新了三种模块,分别为控制模块,通信模块和采集模块。可以通过内置在模块中的拨码实现两种产品的转换。
对于第一种制式的产品,终端机和通信模块通过RS232发送命令和接收返回的信息,更新后的通信模块和既有的通信模块之间也可以通过RS232互相通信。通信模块和控制模块之间,通过CAN总线连接,更新后的控制模块和既有的控制模块之间也可以通过CAN总线进行通信。采集模块通过连接到控制模块上的RS485接口实现和控制模块之间的通信。
对于第二种制式的产品,终端机和通信模块通过TCP/IP协议进行通信,原有的通信模块和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和控制模块之间通信的Lonworks协议保持不变,增加了CAN总线协议,从而实现了通信模块和控制模块之间,控制模块和控制模块之间的通信。
2.4系统组成及需求1. 通信模块
l 负责完成室内终端到室外的数据传输,完成命令的传送和数据的收取;
l 安装方式为螺钉安装,放置在控制柜中。
2. 控制模块
l 负责完成整体系统控制,完成命令的下达以及响应信号的传输;
l 完成断路器开关、交流接触器开关和三位开关的开关量采集;
l 完成三相电流、三相电压采集;
l 通过拨码方式完成地址配置;
l 通过控制模块进行CAN中继;
l 可同时连接多个采集模块实现采集模块的扩展;
l 安装方式为螺钉安装,放置在控制柜中。
3. 采集模块
l 4-20mA,可以采集12路电流;
l 收集电流互感器采集的电流信息;
l 安装方式为螺钉安装,放置在控制柜中。
3 技术资料3.1图纸及说明书为满足采购方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操作使用、维护管理及可能扩充的需要,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后提供全套详细的设计开发、测试、试验等技术资料:
l 各设备及板卡工作原理图。
l 各设备PCB图。
l 各设备及板卡BOM清单。
l 各设备的安装图、外形及尺寸图。
l 各设备端子定义及接线图。
l 各设备技术规格书、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说明书。
l 各设备通信协议。
l 相关测试及试验记录或报告。
l 全套开发技术资料(包括方案、详细设计、测试、试验等资料)。
3.2测试资料3.2.1系统设备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和合格证。
3.2.2样机设备出厂前,厂家完成设备调试和集成测试。
3.2.3样机设备安装及硬、软件系统调试的技术资料。
3.3其他3.3.1本系统与融雪控制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通信规程和接口等有关协议,供应商应与采购方联系,共同商议技术方案。
3.3.2 供应商完成各设备技术开发后,其相应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供应商在未经采购方授权情况下,无权为其他采购方生产设备及转让相关技术。
4 质保期服务1) 产品使用的质量保证期为三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应保修所有供货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
2) 在质量保证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产品在使用期内供应商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不得高于此次投标中分项价格。
4) 采购方在维护或使用设备过程中出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服务部提交服务需求,寻求技术支持。供应商接到技术支持的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工程技术人员将根据故障的级别进行响应。一般故障将首先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进行响应,如仍无法解决,供应商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设备重大问题,将按照重大问题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5) 供应商提供如下质保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Φ 由于设备设计和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供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存在采购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
Φ 在质量保证期间,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免费更换或返修所有故障的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Φ 供应商应提供足够的合格技术人员处理任何故障。修复任何故障必须是连续地进行,直至系统恢复正常为止,并出具经过采购方认可的详细故障分析报告。
6) 质保期期间,供应商在收到维修设备后不大于48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和故障分析,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维修后的设备及故障分析报告发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若不能按时完成设备维修工作,供应商应提供备机,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备机发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若质保期内的备件数量不能满足采购方使用需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补齐。
7) 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Φ 维修好的设备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运费;
Φ 现场故障处理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Φ 设备维修费用。
8) 供应商将近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采购方。重大问题的范围包括不属于供应商设备原因造成的问题。
9) 供应商应提供所售设备(含配件)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到现场指导时,供应商应协调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指导。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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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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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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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须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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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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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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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并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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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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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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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www.****.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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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供应商应按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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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方案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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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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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期限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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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条款 |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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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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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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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
评审要求 |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
| 3.2.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小组投票确定 □****小组抽签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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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比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比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 响应文件格式(1).docx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