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东高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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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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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2%股权
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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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61.16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Fri Jul 24 00:00:00 CST 2026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5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600万元,实缴出资60万元。经****核准,转让方实缴部分对应的评估值为61.16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众赐审字(2026)第ZCM-KV1G053号《审计报告》、衡川审字(2026)第ZHA-408号《审计报告》、华通德信评字(2026)第HT-Ab867号《净资产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受让、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2%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2%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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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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