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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提升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能力,拓展就业新空间,现就加强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
(一)明确培训对象范围。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对象条件的重点群体,均可报名参加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鼓励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人工智能专项培训或者在企业培训中增加人工智能方面的相关内容。
(二)精准定制培训内容。开展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的机构,要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分类设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课程体系。对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工智能训练师、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等相关职业,要参照国家职业标准规范培训内容和课时。对尚无国家职业分类或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支持培训机构根据实际需求,针对提示词工程、AIGC辅助办公与创意设计、智能数据分析等通用类技能,人工智能及具身智能应用开发、芯片设计开发、大模型微调与部署、人工智能软硬件测试等开发与部署类技能,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类专业技能,以及人形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等相关专业技能,科学合理设定培训内容、开发培训课程、明确培训课时,突出实操性、实用性和动态性。鼓励培训机构充分利用“1+M+N”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体系,结合实际优先从中选择AI通识、AI+学科、AI+产业相关课程**纳入培训内容,推动优质教育**向职业培训领域延伸。
二、完善培训组织和管理模式
(三)摸清就业培训需求。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紧扣“人工智能+万物”应用行动,按照“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支撑产业”的原则,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服务机构、相关院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开展人工智能及智能机器人领域就业培训需求调研摸排,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就业重点群体和有相关用人需求的企业做好求职招聘和培训意愿登记。
(四)创新培训组织模式。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和行业应用需求,坚持分层分类培训,发挥好行业部门、企业****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保障作用。人工智能产业省级牵头部门或其他省级行业部门、承担国家或我省人工智能立项任务等重点项目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省级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工智能行业企业可结合人工智能在本地区、本企业应用的具体场景、重点项目等人才需求,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工智能训练师、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等就业技能培训。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项目、机构和班次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各地、各行业部门可采取“企业出题、政府指导、机构答题”的方式,根据人工智能研发机构、企业、项目或应用场景提出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由需求方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方式,择优遴选委托具有人工智能培训能力和真实场景实训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院校或社会专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六)规范培训基本流程。开展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可按“明确需求、遴选机构、开班组训、结业考核、就业推荐”等一般流程组织实施。承训机构向培训地****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应包括学员名册、教学计划、授课师资、教学**、考核方案等,其中实行“项目制”培训的,还要提交委托培训函或项目培训协议、推荐就业承诺书等其他材料。对省级、****保障部门或其他省级、市级行业部门委托实施的“项目制”培训,由省、****保障部门或省、市级行业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开班、是否同意考核合格的意见。培训结束并考核合格后,由培训地****保障部门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纳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专门模块进行经办管理。
(七)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健全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真实性完备性监管机制,实行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考核、质效评价等制度。对行业部门委托实施的“项目制”培训,按照“谁委托、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部门监督指导承训机构组织培训和结业考核,保证资金支出合规、安全高效。各地要依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实名制管理和补贴对象的信息比对服务,实行补贴发放“凡补必进、不进不补”。
三、加强培训****策保障
(八)加强培训**建设。支持**、**等人工智能**较为集中的区域依托人工智能产业先导区建设,打造****基地(平台),支持跨区域联合举办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鼓励人工智能开发应用领先的企业(专业机构)开发人工智能专项技术技能培训大纲、培训教材、教学课程、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深化“1+M+N”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体系建设,丰富人工智能教学和培训**。加强人工智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科研院所和院校中从事人工智能方面工作的工程师、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兼(专)职从事人工智能培训,集聚培养一批人工智能培训名师、名室、名校。
(九)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按规定支持开展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对“项目制”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按“项目制”培训合同金额,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承训机构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合格学员补贴标准不超过2400元/人。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人工智能训练师等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按规定取得人工智能训练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十)加强培训评价衔接。按照“应评尽评、愿评尽评”的原则,对人工智能训练师、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员等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备案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鼓励参训学员培训合格后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极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鼓励有关评价机构加强考评员队伍、考试题库开发建设,不断提高技能评价结果公信力。
四、鼓励提供市场化培训服务
(十一)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培训市场。****政府补贴性的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之外,各地要积极支持具备培训条件和**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企业内部培训机构等,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和企业职工提供市场化的人工智能培训服务,探索线上线下各种培训方式和培训项目,积极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培训市场,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服务。对有职业分类、有市场需求但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工智能类相关培训项目,****保障部门可根据市场主体申请,结合实际批准设立职业培训机构或增设相关培训职业(工种)。
五、加强部门配合和跟踪问效
(十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地要****保障部门牵头协调、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人工智能专项培训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教育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有****学校开展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做好“1+M+N”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对接和使用指导,在离校前组织动员有培训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专项培训。科技部门负责指导、推动人工智能重点科研项目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中小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人工智能相关培训。****保障部门负责做好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培训服务,积极宣传推介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项目,负责做好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培训业务指导,落实相关补贴和评价政策。其他行业部门结合行业需求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人才技术技能通识培训和提升培训工作。
(十三)加强培训质效跟踪。各地、各部门在开展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过程中,要及时跟踪问效,了解参训学员、用人企业反馈情况。对适用性广、质效好的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要支持扩大培训规模,对就业导向不强、实用价值不大的培训项目要及时调整,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快、应用场景多、培训需求新,各地在开展专项培训过程中要**思想,破除思维定式和工作惯性,鼓励支持探索开展各种类型的企业订单式、项目包干制、应用场景性强的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
各地在推动人工智能专项技能培训过程中,如有政策或工作问题,可及时反****保障厅。
联系处室:****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5836、****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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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信息化厅
****财政厅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