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项目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项目名称: 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项目
2.询比内容:
(1)编制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含财务分析测算),同时协助采购****财政局****财政厅的相关反馈要求,对实施方案予以修改、补充、完善;
(2)根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协调****事务所出具《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谷至宁洱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专项债券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等财务预测内容;
(3)根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含财务分析测算)及《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报告书》,协****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4)由供应商负责完成《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编制,并负责统一协调****事务所****事务所出具与之配套的《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事务所****事务所出具报告前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等基本材料报采购人审核,取得书面回复后方可出具相关报告;
(5)供应商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评审、修改、补充完善和报批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全部纸质及电子文档资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承接过1项专项债券发行咨询服务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其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其他:无。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5.质量要求:
(1)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成果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文件****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由供应商负责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核,在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服务工作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4)供应商提交成果资料应遵循《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国****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办公厅 ****办公厅《****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如因供应商未尽勤勉、尽责义务,提交成果存在瑕疵、错误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期限要求: 咨询业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过程中配合完成专项债券的申报及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报告的修改、补充、完善为止,成果资料满足采购人、行政主管部门的存档、备案、审计要求。
公告联系人:芮洪博
联系人电话:184****8364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