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雄县盐源高寨磷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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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镇****高寨磷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6〕1号

为促进矿产**勘查开采,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及《****政府关于印发**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镇****高寨磷矿普查探矿权。

一、基本信息

(一)出让探矿权名称:**省镇****高寨磷矿普查

(二)勘查矿种:磷矿。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不动产权证书(探矿权)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探矿权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二)交易机构:****出让中心

(三)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地址:**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

网址:**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

电话:0871-****9549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三)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四)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9月4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4日上午9:00至2026年9月4日上午10:00。

2.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 省本级 ,并确保切换至 ****交易中心 界面,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 办事指南 下载专区下载查看《****交易中心矿业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报名。电子标服务

报名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30,咨询电话:0871-****9549。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0-****3119。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3)。

(4)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二)(三)(四)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前,****银行****银行时间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绑定)。标书代写

(2)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3)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路支行

银行账号: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竞买人收到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查看。

(4)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缴纳金额必须与出让公告要求的保证金金额一致。

(5)保证金及利息退回:未竞得人(含主动放弃报名的)的,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的,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金额部分),并将《探矿权出让合同》及出让收益(金额部分)缴纳凭证上传交易平台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政府****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上午10:00。

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政府****中心出具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银行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交易平台中完成保证金确认(绑定)。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并完成竞买保证金确认(绑定)的,****出让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政府****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挂牌出让文件。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11:00至2026年9月20日上午11:00。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9月20日上午11:00开始。

2.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 **省矿业权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3.以上所有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最高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挂牌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政府****中心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磷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1%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1%)〕。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二)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出具的保证。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出让探矿权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193.476公顷;竞得人需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出让探矿权范围涉及Ⅱ级保护林地1251.82公顷、Ⅱ级公益林1168.50公顷、省级公益林121.29公顷。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需占用林地的,按《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征占用手续。

出让探矿权范围占村庄建设边界217.7576公顷,竞得人在后续开展矿产勘查开采过程中须做好与村庄建设边界的衔接协调,确保矿产开采活动不影响城镇、村庄生产生活安全。

(五)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五年;探矿权人应在探矿权期限届满前6个月至3个月内提出申请,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探矿权有效期内,因探矿权人自身原因未开展或未完成经批准的勘查方案提出的最低实物工作量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对综合勘查发现的矿产**,具备转采矿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具****机关提出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并按《****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的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电力和水利实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应按照文物保护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湿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探转采时要依据探明**量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开采规模,不得 大矿小开 。**矿山须符合《矿产**规划》管控要求,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竞得人自取得缴款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探矿权首次登记的,****有权解除合同,按规定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事宜。

(十)出让探矿权范围与已评审备案的**储量估算范围重叠,应纳入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管理。

(十一)**省镇****高寨磷矿普查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开采方式等须符合矿产**规划要求。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出让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871-****295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政府****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954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71-****7160。

十四、附件

1-1.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1-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1-3.竞买声明(格式)

****

2026年7月24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4
招标公告
云南省镇雄县盐源高寨磷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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