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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市**区建筑垃圾**化利用厂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8209
通讯地址:**市**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570108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市**区建筑垃圾**化利用厂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村委会苍东村南侧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市**区**镇苍东村南侧,项目占地面积34749.44m2,总建筑面积14893.8m2,处理建筑垃圾规模从30万吨/年增加至50万吨/年,新增废旧家具处理规模1万吨,新增混凝土生产40万吨,生产线由原环评一条建筑垃圾处理线新增一条废旧家具处理线与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修编后全场三条生产线,原有产品为再生骨料,新增产品为机制砂、混凝土、RDF颗粒燃料、碎布颗粒、生物质颗粒燃料,新增对应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2.18%。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建设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只要项目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机制砂,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9.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江河湖(渠)海淤泥等大宗废弃物无害化生产制备砂石骨料、结构混凝土用高强度陶粒、功能陶粒、墙体材料等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建设与《**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 号)等相关规划相符。 |
| 清洁生产水平: |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能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更好地保护了环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条件。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废水污染物:项目职工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故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分配。 废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VOCs排放量为0.092t/a。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1.废气:原料及成品堆放在全封闭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喷淋降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 18m 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废弃家具撕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压块成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道路洒水降尘。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浇灌与道路抑尘,生产废水经过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器,设备和管道之间采用软管和柔性接头连接,管道支承采用弹性支吊架,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且噪声设备安装在项目内部。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不合格混凝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污泥外运制砖;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北侧268m美舍河3号桥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废品管理,定期对危废品贮存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 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