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省“十四五”气象灾害防治工程(**X波段雷达) |
| 建设地点 | ****茶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1座雷达塔,塔高25m(雷达塔底座海拔为295m),塔顶架设1副天气雷达天线(天线口径4.5m,天线中心距离地面28.1m)和天线罩(直径7.2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污水、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工程施工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2)电磁辐射防护距离设置:****中心半径13m范围内禁止建设屋顶高于雷达天线水平扫描平面下方0.5m(即海拔320.35m)的建筑物。工程运行后对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9.48V/m、功率密度不大于0.248W/m2的控制限值要求。 (3)雷达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工程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 (4)雷达站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周围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5)项目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铅酸蓄电池报废后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置。 (6)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电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环境局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