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用地单位申请,2026年4月30日,****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政府、水铺村委会、******公司、复垦义务人、复垦验收复核技术单位等相关单位代表和五位特邀专家,对****沿线(**段)QNGT-05堆存场生态农田建设型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情况汇报和查看资料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土地复垦工程概况
****沿线(**段)QNGT-05堆存场生态农田建设型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市**区久隆镇水铺村。项目临时用地面积38.8418公顷,项目总投资预算1299.64万元,规划复垦目标和任务面积为35.4011公顷,预期复垦后旱地面积22.0948公顷,乔木林地面积9.4262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6556公顷,坑塘水面面积2.2518公顷,沟渠面积0.950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0.0219公顷。未利用部分保留原地类退还面积3.440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7055公顷,灌木林地0.7352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二、损毁土地情况
****沿线(**段)QNGT-05堆存场生态农田建设型土地复垦项目总面积38.8418公顷,压占损毁面积35.4011公顷,未损毁面积3.4407公顷。
三、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面积38.8418公顷,复垦后旱地面积21.3937公顷,乔木林地面积12.9438公顷(含未损坏林地2.7055公顷),灌木林地0.7352公顷(未损毁),农村道路面积0.8115公顷,坑塘水面2.2518公顷,沟渠面积0.683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0.0219公顷的复垦任务。符合设计变更后的要求;经核查,植被恢复、面积恢复等任务,已100%完成。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已完成批准的复垦任务,工程质量达标,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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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