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36#弃土场、预制加工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确认书

审批
广西-钦州-钦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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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港公路(**至**港段)36#弃土场、预制加工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确认书

依用地单位申请,2026年6月26日,****林业局、****政府、担坳村委会、****村委会、那彭村委会、复垦义务人、复核技术单位等相关单位代表和三位特邀专家,对**至**港公路(**至**港段)36#弃土场、预制加工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情况汇报和查看资料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土地复垦工程概况

**至**港公路(**至**港段)36#弃土场、预制加工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市****村委会、****村委会、那彭村委会。项目临时用地面积3.3631公顷,项目动态总投资43.62万元,规划复垦土地面积3.3631公顷,预期复垦地类乔木林地3.2102公顷、农村道路0.1070公顷、设施农用地0.0459公顷。

二、损毁土地情况

**至**港公路(**至**港段)36#弃土场、预制加工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拟压占损毁面积3.3631公顷。实际压占损毁面积3.3631公顷,实际压占损毁后需复垦的土地面积为3.3631公顷。

三、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面积3.363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3.1945公顷、其他园地0.1620公顷、沟渠0.0066公顷)的复垦任务。符合设计变更后的要求;经核查,植被恢复、面积恢复等任务,已100%完成。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已完成批准的复垦任务,工程质量达标,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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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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