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吉瓦乡等4乡镇6个村2026年藏系绵羊养殖项目
建设内容:**羊舍17处、仓库2处,配套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机井、土石方等附属工程;购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深井泵、母羊、种羊、草料等;项目总投资1506.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
本合同服务总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含税),为固定包干价,包含服务机构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踏勘、监测、差旅、专家费、税费、利润等全部成本费用,我方无需向服务机构支付本合同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二、服务内容
(一)全程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专家评审、修改报批、主管部门备案全流程工作,包含现场踏勘、生态现状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环评文本编制、会务组织、公示报批等全部工作,所有成果须经我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上报,我方的确认仅为对成果是否符合我方项目需求的形式审核,不免除服务机构对成果的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审批要求的全部责任。
(二)项目完工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流程服务,制定验收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监测,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完成**环保验收平台线上备案,全程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整改复核。
(三)精准把握藏北草原牧区生态保护相关政策规范,环评及验收成果符合**生态环境审批要求,成果资料完整规范,因编制疏漏、政策把握不到位造成反复修改、审批延误的,服务机构须无偿返工整改。
服务机构须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编制及主管部门备案全流程工作(自我方提供全部必要基础资料之日起算);须于项目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及**环保验收平台线上备案全流程工作。
(四)全程按我方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的要求,配合完成项目环保相关协调、资料报送、政策答疑等配套工作,开展前述工作产生的现场踏勘、监测、差旅、专家、税费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中选单位提交的环评、验收成果存在重大错漏、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无法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无偿返工整改;造成比选人损失的,****服务部分合同价款,并追偿比选人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期延误损失、重新选聘服务机构的成本、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协调支出等。
服务机构提交的环评文件或验收报告经比选人或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累计修改达到三次仍不符合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机构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比选人损失的,服务机构仍应赔偿差额。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技术服务、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配备专职环保技术从业人员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团队人员熟悉**草原生态保护、畜牧养殖类项目环评及验收相关地方政策。
(三)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3年)承担过至少1****政府投资畜牧养殖项目环评编制或竣工环保验收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环评批复或验收备案文件等佐证材料)。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环评失信惩戒名单,企业信誉良好。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本次项目环保服务业务。中选后,服务机构须保证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征得我方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若服务机构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资格要求、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的,我方有权要求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为符合同等及以上资格条件的人员;未按期更换的,我方有权暂停付款,并要求服务机构按或合同总价的5%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日;逾期超过7日的,我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机构承担,并不影响我方追究其违约责任。中选单位若违反本公告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将本项目服务业务转包、分包的,我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中选单位需向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全额退还我方已支付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误导致的额外费用、重新比选费用、政府罚款等)。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线上申报等其他报名方式,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5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三)报名地点
****(详细地址:**县藏羚羊大道****项目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所有报名资料需整理为一套,密封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当清晰可辨,具体包含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技术人员配置相关材料复印件;
3.近3年**境内项目环评/环保验收项目服务合同、环评批复、验收备案文件等业绩佐证复印件;
4.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生态环境信用平台查询截图;
5.分项及总服务报价单;
6.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须委托专人办理,****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公证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限,无有效公证书的报名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
我局将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从业业绩、环保服务方案、报价标准、企业信誉、本地服务保障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环保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上述项目环评编制及竣工环保验收全套服务工作。本次比选评审工作应当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选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正式技术服务合同;逾期未签署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0****5463、183****2900、189****4691
联系地址:**县藏羚羊大道****项目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我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报名及比选资格;如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如已签订服务合同的,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报名机构应向我方支付项目服务限价20%的违约金,并全额退还我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赔偿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纳入我方失信**单位名单。
2.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报名提交资料不予退还,比选人无需就未中选机构的报名投入、方案成本等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服务机构对接触到的我方所有非公开项目信息、数据资料仅限用于本次环评及验收服务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利用前述信息、数据开展任何模型训练、行业分析、对外宣传等非本次**目的的行为;基于本次服务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衍生数据资产均归我方独家所有。服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所有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过程性草稿、原始监测数据、评审记录、沟通文件、正式成果等)全部移交我方,不得保留任何纸质、电子副本或备份。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服务机构对我方非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受本项目服务结束影响,长期有效,若违反保密义务,我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本次比选过程中所有通知均通过本公告发布渠道或报名机构预留联系方式送达,报名机构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告知我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无法送达后果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通知发出后满24小时即视为有效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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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主审
**顿珠
审编
马全海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