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纪委谈话场所的通知》(呼垦纪字〔2025〕22号),本着“多家对比,择优选择”的原则,我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施工单位,承担2026年********纪委谈话场所建设项目(上库力)工程施工,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工程名称:2026年********纪委谈话场所建设项目(上库力)。
2.建设地点:呼****农牧场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对呼****农牧场****办公室进行纪委谈话室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2.24平方米,室内地面、墙面、天棚整体改造;2.4m以下墙面采用防撞软包,2.4m以上采用木饰面;在原有地面瓷砖上基层自流平找平后铺设防撞地垫;原有乳胶漆天棚更换为吸音矿棉板;暖气罩防撞防护改造;外窗增设304不锈钢防护栏杆、安装可拆卸窗户封闭板及室内双面遮阳帘;室内防撞审讯专用桌椅配套购置安装。
强电改造:各功能区域配电箱增设、供电回路改造;照明系统(含照度达标灯具)布设;专用设备供电线路敷设;接地系统完善;灭火器配套布置。
弱电改造: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全景摄像机、特写摄像机、同录主机、拾音器、温湿度显示屏);门禁系统(智能门禁、磁力锁、开门按钮);报警系统(紧急按钮、警灯警号);网络交换机、控制终端、打印终端等管线及设备安装调试。
4.最高限价:16.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2万元;设备购置费10.65万元。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成2026年********纪委谈话场所建设项目(上库力)的施工(详见附件1:施工图纸)。
三、参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3、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
四、参选人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1、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业绩,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
3、身份证明材料。参选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呼****农牧场有限公司建立服务期间,因参选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5、提供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6、服务报价。参选人根据建设内容,结合施工图纸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比选材料。按照参选要求,整套参选文件不超过100页,服务方案不超过50页,服务业绩不超过3个。
五、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6日16:00,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联系人:张盟,152****1307。标书代写
六、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线下不见面比选方式,将比选内容包括单位简介、资质、营业范围、业绩、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报价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装订后纸质版材料密封加****农牧场****管理部。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统一评比。
比选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
由呼****农牧场有限公司与中选单位签订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所有程序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参选人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农牧场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