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7月第七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四川-遂宁-船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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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7月第七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7月第七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5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一、春和潮鸣(一期)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春和潮鸣(一期)位于**经开区银河路东侧、****侧,施工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万吨,运输至位于**市**新****艺术中心项目(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丙6号)土方平衡。运输单位为******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12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辆,车牌号为川J61402、川J51888、川J62707。

(四)审查意见:同意****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高新区金桂片区**村改造项目-北部三期安置小区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高新区金桂片区**村改造项目-北部三期安置小区位于**市**区雁翔**侧、云舒南路西侧,施工单位******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0.47万吨,运输至位于**市**区福光庙村的**市******砖厂(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8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5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7辆,车牌号为渝D02472、渝D09096、渝DF0893、渝DV9763、渝DA9081、渝DW7893、川J65338、川J62093、川J61615、川J6168G、川J6111W、川J53468、川J51617、川J6727E、川J6266K、川J69759、川J6050A。

(四)审查意见:同意******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经开区**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大道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中锦****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经开区**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大道建设项目****开发区,施工单位**中锦****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7.5万吨,运输至****开发区新桥镇新桥村的**经开区**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大道建设项目2#弃土场(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丙1号)处置。运输单位为**市****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0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0532、川J6116G、川J64656、川J63138、川J6610U、川J68920、川J6998L、川J63032、川J60356、川J63023。

(四)审查意见:同意**中锦****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中锦****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10月20日止。

四、****开发区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开发区西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开发区,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59.61万吨、0.29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内部处置35.77万吨、另外23.84万吨运输至位于**市**区**镇的遂****砖厂(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12号)协同处置;工程垃圾全部运输至位于**县的****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丙13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君****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4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为川J6225N、川J6586M、渝D99275。

(四)审查意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7年5月20日止。

五、**高新区华翔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铭轩****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高新区华翔城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位于**市**区(**高新区),施工单位**铭轩****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0.2925万吨,运输至位于**市**区**镇的遂****砖厂(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12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乐霖****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7辆,车牌号分别为渝D97783、川J6951V、川J6893A、渝DH7859、川J53173、渝DP8318、川J6520X。

(四)审查意见:同意**铭轩****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铭轩****公司应及时向****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7年4月10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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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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