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芒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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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千员带万社”行动,持续推动市级新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构,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建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构建“服务中心+辅导员”服务模式,******社提供政策咨询、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产销对接等服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任务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新型****服务中心建设储备的通知》要求,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遴选有强烈意******社、****联合社、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化****服务中心1个,依托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资金13万****服务中心建设12万元、1万元用于农经统计)。

三、运行机制

“服务中心”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便利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场所,是对基层服务力量不足的补充。******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需求,实行市场主导、自主运营的运行机制,需具有一定的自主经营能力。****政府购买和项目委托等合同,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相关项目实施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工作,需要配合事项可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金融、保险、物流等部门推动解决。

四、承建主体要求

新型****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采用政府购买等方式,通过主体自主申报、评比评审、公开公示等途径,******社(联合社)择优遴选。按照承****政府购买合同协议等相关要求,同等条件下,原承接主体给予优先考虑,以便进一步承担农事服务工作。

(一)具备较强服务能力。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必要服务设施。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一般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负责人要有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业务知识。

(二)统一标识规范运作。统一外观标识,授予“**新型****服务中心”牌匾,实行挂牌运营。“****中心”要结合实际强化内部管理,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公示、服务记录追溯等规章制度。“服务中心”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质量标准、验收考核、违约责任等内容,逐步实现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政府已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中心”不得再向经营主体收取费用。

(三)服务水平优。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搭建指导管理和服务对接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购买服务内容

“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的业务指导、绩效考评、行为监督。按照2026******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其中,**新型****服务中心的,至少要开展2项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中至少选择1项业务开展服务;续建新型****服务中心的,至少要开展3项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产销对接服务中至少选择2项业务开展服务。

(一)经营管理服务

1.运营代办服务。为不少于5家**社提供注册登记、登记事项变更、档案管理、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代办服务。

2.市场拓展服务。组**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物流流通、信息交流、科技赋能等商务服务。

3.社企对接服务。引入信贷、保险、科技、物流、网络零售、农产品加工类优质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服务和产品。

4.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发起成立阶段的前期辅导,经营过程中的规范提升、项目申报、技术指导、法律咨询,转型发展中纾困帮扶,合理退出市场时的破产清算、注销登记等服务工******社不低于3家)。

5.交流培训服务。******社、成员间相互交流平台,******社及成员培训方式,******社成员、准成员开展辅导培训服务。培训场次不低于2次,人次不低于100人次。

6.其他服务。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二)专业农事服务

1.集中育秧(苗)。建设****中心,提供统一育秧(苗)、统一供秧(苗)服务。

2.农资集采。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

3.农技服务。提供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田间诊断、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种类不少于2类。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1000亩。

4.农机维修。提供农机具检查、维修、保养及关键零部件配送等服务,2026年维修保养农机具不少于10台/套次。

支持升级为整机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于一体的农机4S服务。

5.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建设农业****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处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

6.烘干加工。****中心,提供稻麦统一烘干、统一清理、统一加工服务。配置谷糙分离、除杂设备,具有相应的清理除杂能力。

7.农产品初加工。对粮食、蔬菜、水果、茶叶、肉、蛋、奶、渔、牧草、林产品等进行基础处理,如清洗、分级、干燥、切割、冷藏等,形成更易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初级产品。

8.农产品营销。拥有1个以上农产品品牌,带动周边农户统一品牌、统一销售。

9.冷链保鲜仓储。****粮库或冷库。

10.数字农业。设置数字农业各类便民智能服务端口,集成为周边农户提供从农田墒情、病虫害预警监测、新品种推广、农技服务、农资配送到农产品网上直播等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数字化服务,提供从种粮补贴、农机补贴,到政策性农险承保理赔、农业担保信贷办理的金融业务申请与对接等各类智能化便民服务。

11.农事研学。提供农业科普、农情教育、农耕体验、农业休闲观光等体验性服务,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农创客孵化器,种类不少于2类。

(三)辅导员管理服务

1.专家咨询服务。建立农技、农经人才专家库,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技术人才专家聘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定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严格辅导员选聘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绩效评价,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辅导员人才支撑。

2.辅导员培训交流服务。定期开展辅导员培训,搭建全省辅导员相互交流平台,推动辅导员共同进步和人力**共享共建。

****农业农村局完成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五)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其他运营指导服务。

****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中心承接主体合法合规自行扩展的市场服务。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组织申报。请具备承建要求、****中心建设的主体于2026年7月3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三份交到********管理站(**斑色路31号)。

申报材料包括:**新型****服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佐证资料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核查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或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服务中心的承接主体。

(三)网上公示。****农业农村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本次服务期限暂定1年,今后根据服务完成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联系人:余秋慧、龙显双;联系电话:0692-****526。

附件:**新型****服务中心承建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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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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