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海亮红玺台S6、G2、G6、G8栋屋面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 年 07 月 01 日
开标日期: 2026 年 07 月 23 日
海亮红玺台S6、G2、G6、G8栋屋面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地址: **省**市**区四里河街道四里河畔小区8幢商10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壹万壹仟玖佰叁拾陆元玖角贰分(¥511936.92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120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附件。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与**路交叉口
邮 编:230001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8****01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
邮 编:230001
联系人:温志超
电 话:183****2987
公示期:2026 年 07 月 24日至 2026 年 07 月 27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联系人:温志超,联系电话:183****298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l、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 年 07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