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三峡新能源发电(扬州江都)有限公司三峡真武7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江苏-扬州-江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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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三峡真武7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三峡真武7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三峡真武7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点:**省**市**区真武镇(真北村、真油村、蒙套村、真东村、东南村、滨西村、**村、杨庄村、朱楼村、**村、真武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真武镇(真北村、真油村、蒙套村、真东村、东南村、滨西村、**村、杨庄村、朱楼村、**村、真武村)约708170.3m2鱼塘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年均发电量10028.8MWh。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施工期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施工扬尘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落实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设置围挡,落实临时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采用优良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施工过程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施工场界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遵循“**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施工阶段应采取相应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取土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六)鱼塘采用生态化养殖,强化养殖污染管控,优化养殖方案。鱼塘养殖尾水经尾水净化塘处理回用后确需实施集中排水或换水的,排放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渔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应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确保养殖尾水排放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及《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 32/4043-2021)中相关标准。

(七)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七、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在政府网站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八、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334

电子邮箱:****@163.com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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