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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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6-07-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

联系电话:0572-****566

通讯地址:**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环境局**分局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工厂项目配套双回路供电变压系统项目

**省**市**县境内

****

**110kV总变电站一座,****公司厂内生产配套。变电站采用户外布量,即:主变户外布量,110kV配电装量采用户内GIS布量。主变容量本期2×25MVA(计划容量24400KVA),终期2×31.5MVA;110kV进线本期(即终期)2回;10kV出线本期(即终期)18回;10kV无功补偿本期(即终期)4×2.4Mvar。本次评价规模仅为近期(2×25MVA),不涉及远期规模,****电站送出线路。

不涉及公众参与。

公司承诺将根据报告表的要求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废气:施工期:施工时,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施工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性废气,值班工作人员从主体工程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依托主体工程食堂,故不新增油烟废气。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主体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站区集水井汇集后,经地下设置的排水暗管将雨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站内员工生活污水依托主体工程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中,排入**县****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余英溪;部分废水由**县****公司****处理厂分流至**碧****公司处理,最终达标排入阜溪。 噪声:施工期:设备通常尽量布置在场地中部;夜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合理布置总平面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百叶等降噪设施。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地方管理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收****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政府指定的弃土消纳场所。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当日更换当日取走,不在厂区内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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