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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市农村公路县道养护工程施工补充公告2
致各投标人: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依据《****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摇**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 通知》(鼎发改规[2024]7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采用“摇**合”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①定标要素详见附表”。现附表补充如下:
| 2026年**市农村公路县道养护工程施工定标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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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力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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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要素内容 |
近5年(自2021年3月起)投标人完成的**省内单个项目总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项目开工令和竣(交)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金额为准)。 |
|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 |
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项目开工令和竣(交)工验收证明资料。 |
| 子要素评分标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
采购发包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采购发包文件、采购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补充公告作为《采购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