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来多乡抗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县来多乡抗达村
建设内容:**1~2#旱厕(41.47㎡)、3~4#生活泵房(79.54㎡)、5~6#取水用房(38.01㎡);配套室外道路硬化、入户硬化、路灯、网围栏、排水沟、室外设备管线、土石方、光伏供水系统等附属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199.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本项目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限价10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全程负责本项目水**论证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修改报批、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全流程工作,包含现场踏勘、区域水**现状调查、取水水源可靠性分析、水平衡核算、退水影响分析、水**保护措施设计、文本图件编制、评审会务组织、公示报批等全部工作,所有成果须经我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上报。
(二)精准把握藏北高原水**管理、牧区供水相关政策规范,水**论证成果符合**水利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成果资料完整规范;因编制疏漏、政策把握不到位造成反复修改、审批延误的,服务机构须无偿返工整改。
(三)全程按我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取水许可相关协调、资料报送、政策答疑等配套工作,开展前述工作产生的现场踏勘、差旅、专家、会务、税费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中选单位提交的水**论证报告存在重大错漏、不符合审批要求、无法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比选人有权要求无偿返工整改,造成比选人损失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对应服务费用并追偿全部实际损失。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论证、水****咨询、水利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配备专职水**技术从业人员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人员熟悉**藏北牧区、农村人居环境类项目水**论证相关地方政策规范。
(三)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3年)承担过至少1****政府投资农村供水/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水**论证编制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水**论证批复等佐证材料)。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无水利行业行政处罚、水**业务失信惩戒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本次项目水**论证服务业务。中选后,若服务机构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资格要求、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的,我方有权要求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为符合同等及以上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选单位若违反本公告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将本项目服务业务转包、分包的,我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中选单位需向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线上申报等其他报名方式,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26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三)报名地点
****(详细地址:**县藏羚羊大道****项目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所有报名资料需整理为一套,密封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当清晰可辨,具体包含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配置相关材料复印件;
3.近3年**境内农村人居环境、乡村供水类项目水**论证服务合同、水**论证批复等业绩佐证复印件;
4.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
5.水**论证专项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方案、分项及总服务报价单;
6.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须委托专人办理,****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公证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限,无有效公证书的报名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
我局将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从业业绩、水**论证服务方案、报价标准、企业信誉、本地现场服务保障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水利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上述项目水**论证报告编制全套服务工作。本次比选评审工作应当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比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正式技术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0****5463、183****2900、189****4691
联系地址:**县藏羚羊大道****项目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及比选资格;若已中标的,取消中选资格,我方有权要求其支付项目服务限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纳入我方失信**单位名单。
2.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报名提交资料不予退还,比选人无需就未中选机构的报名投入、方案成本等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我方所有非公开项目信息、数据资料,仅限用于本次水**论证服务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服务结束后须将所有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全部移交我方,不得擅自留存。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本次比选过程中所有通知均通过本公告发布渠道或报名机构预留联系方式送达,报名机构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告知我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无法送达后果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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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主审
**顿珠
审编
马全海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