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线光电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的澄清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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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我方就****有线光电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研究核实,需对原招标文件部分条款内容予以删除作废。为保障本次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确保各潜在投标人准确掌握招标要求,现特发此函作出正式澄清说明。

一、内容更正说明

现正式删除原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 1、删除条款: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四、服务要求,条款内容:15.为体现投标方服务的专业性,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运行维护的评估证书; 2、删除条款: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四、服务要求,条款内容:16.为体现投标方软件服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MI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以上条款内容自本澄清函发布之日起正式作废,不再作为本次项目投标、评审及履约的依据。

二、文件效力说明

本澄清函为本次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更正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相关投标要求 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中,凡与本次删除作废条款相关、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内容,一律以本澄清函为准,删除条款不再执行。招标文件其余未涉及删除的条款、要求、技术参数、评标办法等内容保持不变,继续有效。标书代写

2、本次内容删除不调整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若无后续补充公告,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原既定时间节点开展投标工作。标书代写

3、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修正后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不得再响应、引用本次已删除作废的条款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内容,评审时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4、各投标人如对本次澄清内容存在疑问,请在规定答疑时限内通过官方指定渠道书面提问,我方将统一予以答疑回复。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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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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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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